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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否定悔改真理
一、將「痛悔、回轉」等詞刪除
詩34:18「耶和華靠近傷心的人,拯救心靈痛悔的人。」
現代派改這節為「上主親近灰心失望的人,他拯救內心傷痛的人。」這一節本意是說主接納一切為罪憂傷痛悔的人(路18:9-14;太5:4;林後7:9-11),現代派卻改成了受了欺侮、遭了壓迫、受了創傷的人得主憐憫。不但意思不同,而把悔改真理完全否定了。他們將「痛悔」刪去,而改為「內心傷痛」,又將「親近傷心的」改為「灰心失望」。如此手法是把痛心自責的痛悔,一變而為受了外來的壓力,刺傷了他心而為心內傷痛。因為他們既然認為人是無罪的,當然用不著悔改、人之所以傷心痛苦,不是因為自己的罪過,只因為外在的壓力。這種謬論同時也否定了救贖之恩,因為救恩是人悔改才能獲得。聖經中一切論悔改者自責、自憂、自恨,在他們看都是不可能,一切聖徒「依看上帝的意思憂愁,而生出沒有後悔的懊悔。」也是假的了?這真是黑白倒置。真正的基督徒都有確實悔改的經驗,不然他就沒有上帝的生命,沒有真正平安,他也仍在罪和死中。
箴1:23「你們當因我的責備回轉;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們,將我的話指示你們。」。
現代派將這節改為「你們要聽我的勸告,我要指教你們,把我所懂得的告訴你們。」他們將「聖靈澆灌」一句去掉,否認聖靈的工作。又將「回轉」也刪掉,這是又否定了悔改的真理。「回轉」就是悔改的意思(結18:30-32)。現代派否認人有罪,否認悔改之道,也否認耶穌基督的救恩。現代派所說的話是沒有救恩的鬼道,他們認為「救贖論是猶太人的說法,耶穌未講救贖之道。」耶穌未講救贖之道嗎?太26:28「這血是我立約的血使罪得赦」。約10:11「我是好牧人,好牧人為羊捨命。」以及許多耶穌親自所說,為世人救贖之主的道理、故事、比喻都是假的嗎?真是睜眼說瞎話。
二、「自責」改為「觀念錯了」
約16:8「他既來了,就叫世人為罪、為義、為審判,自己責備自己。」。
現代派不信有罪需要悔改,所以他們將這節聖經就改得不成樣了。他們改的是這樣:「他來了的時候,他要向世人證明,他們對於罪、對於義、對於上帝審判的觀念都錯了。」他們在約16:8-10中共有三次「觀念錯了」,在他們看人本無罪,只有「觀念錯了」而已。所以在一切有悔改之意的聖經中,他們不是刪除,便是輕鬆的改掉了。比如在來6:1「懊悔死行(為以往死在罪中侮改)」,他們改為「懊悔過去無意義的生活」。約一1:9尾句「一切的不義」,改為「各種的過錯」。林後7:9「憂愁生出懊海」改為「憂愁改變了心」。
現代派認為無論犯甚麼罪,不過是觀念錯了。如果他以為吸毒是「無意義的生活,是觀念錯了。」現在玩「大家樂」,這與德行改善有何關係?如果他以前信佛教他以為觀念錯了,現在信了一貫道,這與靈魂的救恩、永生有何關係?這是「敵真道似是而非的小學」。
三、將「悔改」改為「離棄罪惡」
太3:2、8;4:17;11:20-21;彼後3:9;啟3:3、19等和其他有「悔改」二字之處,現代中文譯本都改為「離棄罪惡」。
「離棄罪惡」似乎比「觀念錯了,懊悔無意義的生活」好一些,因為離棄罪惡有去罪向善的意思。但是「離棄罪惡」並不是聖經中所說的「悔改」,有人因良心自責而重新作人,有人放下屠刀立地成佛,有的受人感召而浪子回頭。這些都不是耶穌所說的悔改,因為罪不僅是一樣而是多樣;不僅有行為的罪,也有存心之罪;不僅有本身之罪,也有遺傳的罪;有靈性的罪,也有肉體的罪。不然那些宗教家、道德家、老好人,為何也要悔改?人人都要悔改,連「好人」也包括在內(徒17:30)。悔改的第一步是相信(來11:1-6;約1:12),接著是認罪,求告主名(約一1:9;羅10:9-10),隨即是,順著聖靈的光照,離開罪惡(路19:1-10)、歸向上帝(徒26:19-20)、服事真神(羅12:1-2;帖前1:9),這些過程都有了才是基督徒,才是真悔改。悔改不是立志從新作人,那是歸向自己;悔改不是因人感召,那是歸向人;悔改也不是「信教」,那是歸向異教。聖經所說的悔改乃是「離棄偶像歸向真神,從黑暗中歸向光明,從撒旦權下歸向上帝,又服事那又真又活的上帝。」如此「離棄罪惡」不過是悔改過程之一,並且不是靠人的作為,而是靠上帝叫主耶穌復活的大能才能脫離一切罪惡,怎能以「離棄罪惡」而代替「悔改」的真理呢?
玖、否定聖潔真理
現代派既然不信人有罪,應該相信人是聖潔的才對;卻是大大不然,他們也不信聖潔,他們甚麼也不信,甚麼也反對,真是為反對而反對、為不信而不信,他們不但前後矛盾、自相矛盾,也是事事矛盾。他們否定這個、否定那個,也否定了自己。
一、將「成聖」改為「奉獻」
約17:17「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成聖」。
現代中文譯本改成「求你用真理使他們把自己奉獻給你」。
羅11:16「所獻的新麵若是聖潔的,全團也就聖潔了。樹根若是聖潔的,樹枝也就聖潔了。」
現代中文譯本卻改為「如果把麵團的頭一塊獻給了上帝,那麼全團也就獻給他了;如果把樹根獻給上帝,那麼連樹枝也獻給他了。」
羅6:22「現今既從罪裏得了釋放,作了上帝的奴僕,就有成聖的果子,那結局就是永生。」
現代中文譯本改為「作了上帝的奴僕,你們把生命完全奉獻給他。」
上面這些經節,現代派都將「成聖」改為「奉獻」,這種改法不但在意思中完全不同,其主動者也不同。「成聖」是聖靈在信徒心靈中所作成的工作,主體在上帝。奉獻是信徒的服事,主體在人。成聖是聖徒的品質,是無形的。奉獻是心與行合一的動作,是有形的,怎麼互換呢?他們如此改法是「觀念改了」,以為有罪的人不可能成為聖潔呢?還是以為奉獻比聖潔重要?從前有位主管,每次都要改秘書所擬稿件,所改只有一字,就是「等因奉此」,改為「等因據此」。下次秘書就用「等因據此」,主管部又改回「等因奉此」,如此再三,秘書問其原因,答以「不高興我改了,我難道不是你的主管?」這是自以為高人一等而亂改的人,那麼,現代派是誰的主管呢?
二、將「聖潔」改為「悅納」
林前7:14「因為不信的丈夫,因著妻子成了聖潔,並且不信的妻子因著丈夫成了聖潔。不然,你的兒女就不聖潔;但如今他們是聖潔了。」
現代中文譯本將「聖潔」改為「悅納」,為何如此改法?「聖潔」與「納悅」有相連之處嗎?
三、將「聖潔」改為「聖化」
林前6:11「如今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看上帝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他們改為「已經聖化歸上帝。」
來10:10「我們憑這旨意,靠耶穌基督,只一次獻上他的身體,就得以成聖。」他們改為「一舉而竟全功,使我們聖化歸主。」
出3:10、29「這壇在耶和華面前為至聖」,他們改為「這壇要完全聖化,奉獻給我。」
出19:6「聖潔的國民」改為「神聖的國民」。
創2:3「上啼賜福給第七日,定為聖日。」改為「聖化那一天,為特別的日子。」
出29:21「亞倫…並他兒子…他們和他們的衣服,都一同成聖。」改為「…就都聖化歸屬我」。
出29:27「那搖祭的胸和舉祭的腿…這些你們都要成為聖。」改為「都要聖化」。
四、綜論
「聖潔」不是我國文化所謂「聖人」,我國儒道各家對於「成為聖人」,各有解釋層次之不同。聖經所說「聖潔」或「成聖」也有內容及範圍之異。中國文化所稱「成聖」,是指一個人自己的修養、德行、言論、功業達到至善的最高境界,是重在外在的表現。聖經所說的「成聖」,是重在上帝的大能在信徒心中的工作,成聖是指信徒的本性、本質因聖靈的完全使之潔淨,而又充滿聖潔的靈之謂;是在內心。這是基督教與中國文化相異的一點。
「聖潔」是「完全沒有瑕疵和毛病,又榮耀又清潔」的意思(弗5:26-27)。「成聖」是指信徒心靈的純潔,和歸於上帝之物的超然性。
「聖化」是指有聖潔之名,沒有聖潔之實有言。聖經中有「分別為聖」,神學中有「地位成聖」,沒有「聖化」這詞。分別為聖是與世俗的分別出來歸給上帝。地位成聖是名為聖,而實際還未至於聖潔地步,如同學生初報到,穿了學生服,卻還沒上過課,連老師同學都不認識,環境也不熟悉。完全成聖如同學成,而且學以致用。當然這個比喻只能說近似,不能說就是這樣。因為成聖不是學習而得的。但是「全然成聖、聖潔」,是上帝的應許,上帝要親自作成(彼前1:15-26;帖前5:23),人怎能故意不信?
五、將「自潔」改為禮儀的「潔淨」
賽52:11「你們離開離開罷,從巴倫出來,不要沾不潔的物…你們扛抬耶和華器皿的人哪!務要自潔。」
現代中文譯本改成「不要碰到不潔淨的東西…,離去時要保持潔淨。」這節聖經是上帝命令人離開罪惡(巴比倫),不再犯罪(不沾不潔之物),並要自潔使身、心、靈完全成聖。現代中文譯本卻將「務要自潔」,改成「要保持潔淨」。他們在此文與原意持相反立場,「務要自潔」是還不潔淨而命其要成為潔淨才行。「要保持潔淨」是已經聖潔了,只要保持便可以了。現代派既不信有罪,卻又不信人能聖潔,正如上節所述。但是現在又似乎信聖潔,而不要再自潔。這樣矛盾去又矛盾來、否定去又否定來,可見他們只是為反對而反對「完全沒有中心信仰。
但1:8「但以理卻立志,不以王的膳和王所飲的酒玷污自己;所以求太監長容他不玷污自己。」
現代中文譯本改這節為「免得在禮儀上不潔淨」。但以理等在巴比倫作俘虜,連禮拜也沒有了,還有甚麼禮儀?但以理之所以要保持聖潔,完全是本著聖經真理,不能領受上帝的救恩,又領受祀祭偶像之物(林前10:20-22)現代中文譯本亂改「不玷污自己」,為「禮儀不潔」是毫無根據的。
六、將「以聖潔敬拜」改為「敬拜聖潔的主」
詩29:2「以聖潔為裝飾,敬拜耶和華。」
現代中文譯本改這節為「你們要歌頌上主榮耀的尊名,你們要敬拜神聖威嚴的上主。」這節聖經現代派將「以聖潔為裝飾」刪除,換上「敬拜神聖威嚴的主」,這又是改得完全相反。這樣改法是否說敬拜上帝的人不需聖潔?上帝也不是聖潔的,不過是「袖聖威嚴」而已。偶像在廟中儼然神聖威嚴,敬拜的人也不必聖潔,到偶像面前可以求財、求利、求名、求物。如此是把上帝改為偶像,將聖徒改為罪人了。
七、將「神人」改為「聖人」
王下1:10-11;4:7、9、16;申33:1;書14:6;代上23:14;代下30:16;拉3:2等處經文中的「神人」,現代中文譯本都改為「聖人」。
如果按儒家將人品分為「神、聖、賢、智、庸、愚」,也就是孟子在盡心下篇所說「可欲之謂善,有諸己之謂信,充實之謂美,充實而光輝之謂大,大而化之之謂聖,聖而不可知之謂神。」白話是說「只有求生的欲望的是善良的庶民,出於至誠信實是一般平素良民,充實了良善、至誠、信實的美德之人便是君子,有美德美行而又發揚光大的就是賢人,有了賢人的一切偉大處又能變化無窮的便是聖人,聖人到了光明至潔玄妙莫測的地步便是神人。」(此處之神非任何神明之指,意為神妙。)所以中國自古就有「神人、聖人、賢人、君子、善人、庶民」六等。聖經雖然沒有將人分為這些等次,但是也將特選的一些先知稱為神人,將一般信徒稱為聖徒。「神人」是滿有上帝之靈充滿,聖潔自守、敬虔智慧的上帝代言者。把「神人」改為「聖人」,是將上帝忠僕和代表降為普通信徒,是混亂上帝的制度。更可怪的是現代派根本不信人可以「成聖」,將「聖潔」改為「聖化」將「聖徒」改為「信徒」,為何在此又出來一個「聖人」呢?
八、將「聖徒」改為「信徒」
林前1:2;腓1:1;西1:1;帖前3:13;帖後1:10;門7。
上列各處中聖徒,現代中文譯都改為「信徒」,人稱義是因信,照樣因信可以成聖(林前6:11)「聖徒」也有「地位成聖、分別為聖」之意,與實際成聖是相對的。無論是地位成聖或是實際成聖,都是「聖徒」。只有基督徒可以稱為聖徒,異教徒只能稱為「信徒」,現代派改「聖徒」為「信徒」,是否自甘為異教徒?
真理中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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