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肆、否認聖靈的工作
一、輕蔑聖靈的工作
撒上19:20-23「受上帝的靈感動說話」共有五次。
現代中文譯本在這一段中都將「受上帝的靈感動說話」改為「上帝的靈突然支配……跳舞狂呼」。「受感說話」為何要變成如此醜惡的話,而加上「跳舞狂呼」,又是根據何而有呢?這樣說法是不是把受聖靈感動,當成瘋狂而故意褻慢施恩的聖靈?(太12:31-32)
二、否認聖靈的能力
王下2:9「感動你的靈,加倍的感動我。」
現代中文譯本改這節為「請把你的能力加倍給我。」,現代派否認聖靈的存在,當然也否認聖靈的能力。所以他們把「感動的靈」刪除。他們不知道先知們的能力從何而來?只以為是人的才幹、勢力和錢財多才有能力。但是上帝說:「不是依靠這些,是依靠我的靈方能成事。」(亞4:6)他們如此是只要能力而不要賜能力的主,也是理性主義,以為依靠聖靈不合理性的謬論。
三、否認聖靈的澆灌
箴1:23「你們當因我的責備回轉,我要將我的靈澆灌你們,將我的話指示你們。」
現代中文譯本改這節為「你們聽我的勸告,我要指導你,把我懂得的告訴你。」他們將「責備」改為「勸告」,把「回轉」刪掉,是不希望人悔改回頭,把「我的靈澆灌」改成「我要指導你」這是將「生命的回轉」變成「人的勸告」,將「聖靈的澆灌」,變為「人的指導」。這種崇拜理性為神,以人文主義為他們的上帝,是立敕爾.士來馬赫的胡言亂語。
伍、對殿中器物位置不清
一、以為約櫃與銅祭壇相連
王上2:28「約押…逃到耶和華的帳幕,抓住祭壇的角。」
現代中文譯本將「耶和華」去掉,加上安放約櫃四個字,成為「約押逃到安放約櫃的聖幕去,抓住祭壇的角」。約櫃是在會幕的至聖所,中間還有聖所的香壇、陳設餅桌、金燈台。在院中還有洗濯盆,這祭壇是在院子們內。會幕是有人看守的,裏面還有祭司值班。男人只能到銅祭壇為止,祭司才能入聖所獻祭,只有大祭司一年一次才能入至聖所到約櫃前灑血燒香。約押是一個普通人只能到銅祭壇,與約櫃離得太遠,現代中文譯本將「安放約櫃,抓住祭壇的角」連在一起,豈非弄混聖殿中器物位置?不然便是故意使人對聖器位置混淆不清?
二、外袍在以弗得上面
出28:31「作以弗得的外袍」各種譯本都是如此寫法。有很多圖畫,也是畫聖服的最外面是以弗得,裏面是外袍,最裏面是內袍。
現代中文譯本卻將這句改為「穿在以弗得上面的外袍」,「上面」難道不是外面,還是內面不成?上面就是外面,下面就是裏面,尤其是在穿衣服上更是如此說法。現代中文譯本將「以弗得的外袍」改成「穿在以弗得上面的外袍」,意義是大不相同的。以弗得是聖衣,也是祭司首席的大祭司,他的最外面的漂亮禮服。在以弗得兩肩有兩塊寶石刻有十二支派的名字。在以弗得胸前又有十二顆寶石的刻名牌子;名牌中還有烏陵、土明。這以弗得又是用金、紫、藍、朱紅等色繡織而成,如此美麗的以弗得能讓僅是藍色外袍蓋起來嗎?以弗得若穿在外袍下面(裏面)不但失去價值,也失去功用。烏陵、土明在胸牌夾層兜中,穿在外袍裏面,大祭司如何用來決斷呢?現代派這裏胡改亂改,不是要混亂主的道,就是要故意自顯新穎,豈不知如此更顯他們的無知可憐。
三、亂改聖殿名稱
王上6:29「內殿外殿」。
現代中文譯本改為「大堂外堂」。「殿」是上帝的居所,是人敬拜之處。「堂」是人的住所,或人辦事之處。以往縣政府大廳稱「大堂」內廳稱「內堂」。我們李姓早年居於趙郡稱「趙郡堂」,唐姓發源於晉陽稱「晉陽堂」。「殿」除了上帝居住以外也是君王居住和辦事之所,如「內殿」、「寢殿」、「奏和殿」、「永安殿」。殿與堂豈能混為一談?現代派將聖殿改為堂,豈不含有以上帝與罪人相同嗎?
四、以為「牛犢」和「公牛」相同
民15:24「將一隻公牛犢作播祭」。
現代中文譯本改為「他們必須獻上一隻公牛作燒化祭」。「犢」是小牛,「牡犢」是小公牛,「公牛」常指大公牛。按禮記所載,大公牛和母牛都不能作郊祭之牲,郊祭牲必須「角繭」,就是公牛的角剛出頭如同蠶繭般小,如果角大得可以抓得到,便不能用作祭天(上帝)之牲了。這也是聖經所說「一歲的公牛犢」相同,這是取其還是「童牛」未曾發情,有聖潔之意。按禮記成牛只能用作待客,自食或作其他祭祀之用,斷不能作為郊祭上帝之物。現代中文譯本以為多一字少一字差不多,如果是「不要犯罪」可以改成「要犯罪」嗎?「何瑞奇醫科」和「阿端哥醬料」不是差不多,是差得太多?
陸、用外教語
一、將上帝改為「神明」
(此節聖經公會在和合本一九八四年以後版也改為「神明」,在一九八四年以前之和合本仍為「上帝」或「 神」)
士9:9-14「…我豈可止住供奉上帝和尊貴人的油…我豈肯止住使上帝和人喜樂的新酒…。」
別的譯本都是與此相同,只有現代派將「上帝」改為「神明」,上帝是獨一的、至尊的創造主,與管理宇宙的至大真神,神明是指一切假神和偶像。真神豈可與假神同台?創造的主豈可用那被造之人所製的偶像的稱謂?現代派既然將「上帝」都改成為「神明」了,還有甚麼他們不能刪改的?
二、將「人」改成「凡人」
詩118:6「有耶和華幫助我們,我必不懼怕,人能把我怎麼樣呢?」
現代中文譯本改「人」為「凡人」,這是道教用語。道教稱一般普通人為「凡人」,他們認為得了「道」的人為「真人、仙人」。道教用這種說法,稱為基督名下的人,也可同樣用嗎?「人」或「世人」的稱謂不夠好,不夠典雅,還要用「凡人」比較妥貼嗎?
三、「陰間」`改為「冥府」
箴1:12「我們好像陰間,把他們活活的吞下去。」
在聖經中沒有「冥府」這種說法,現代中文譯本就改「陰間」為「冥府」,道教才說天上有「天府」,人間有王宮,地獄有「冥府」。
四、「時間」、「定期」、「機會」都改為「時運」
傳9:11-12「我又看見,日光之下,快跑的未必能贏,力戰未必得勝,智慧的未必得糧食,明哲的未必縛貲財,靈巧的未必得喜悅。所臨到眾人的,是在乎當時的機會。原來人也不知自己的定期;魚被惡網圈住,鳥被網羅抓住,禍患忽然臨到的時候,世人陷在其中也是如此。」
這段其中三個名詞「機會、定期、時候」,現代中文譯本改這三個名詞為「時運、時運、惡運」,這又是道教的信仰。道教相信一切星宿在運轉,一切神明在輪值。有凶神惡煞在遊行,當人遇見甚麼福星時,便是好時好運,當你那時碰上惡煞便是弊時。所以這「命運、時運、好運、壞運」,都是道教的迷信。現代中文譯本靈俗不分,把基督與偶像混一,把真理與迷信同稱,這是他們的本色神學。他們說「中國的儒、道、墨、釋各家思想,亦是在耶穌降世之前為上帝所啟示…,我們要將儒、道、釋、墨各家精純部份,納入基督教義中…。」他們把「普通啟示」與「特別啟示」混為一談。要將外教道理混入基督教,那樣的基督教充其量不過如一貫道,是個「四不像、八不樣」的教。
基督徒相信「我們的生活、動作、存留都在乎上帝。」(徒17:8),我們不信宿命、時運,我們知道行義的人都為主所悅納。(徒10:35)
五、改「救主」為「救星」
賽19:20「埃及人因為受人的欺壓,哀求耶和華他就差遣一位救主,作護衛者,拯救他們。」
現代中文譯本改救主為「救星」,這又是道教的話。道教以為地有一人、天有一星。君王之星特大如斗,偉人之星如日月。人在星耀、人病星暗、人殘星落。所以稱世人偉大軍政人物,謂之「救星」。這種說法是很不合邏輯的,因為世上人員每日生死千千萬萬是沒有一定的,天上星球數目都沒有變,而且天上星球都屬物質的,一個遠在天上物質的星球,怎麼與萬物之靈的人能連為一體呢?是講不通的。主耶穌是真神,是救主,不是所謂「救星」,如此稱主是一種輕慢。
六、用儒家語
賽32:5「吝嗇人不再稱為大方」。
現代派獨自創新而又無詞可用,只能套一句儒家常用的「君子、小人」以用,所以改這句作「也沒有稱小人為君子」,按儒家「十三經」中篇篇都有君子小人之詞。這「君子」豈是「大方闊綽」可以形容得了的?現在僅就大、小戴二禮中的「曾子之事和儒行」兩篇摘錄幾句以作參考:「忠信以為寶…,多文以為富…,見利不虧其義…,見死不更其守…,可親不可劫,可殺不可辱。不諂不疑…,今世行之,後世為楷。勤力不倦,幽居不淫。推賢不望報,利國不求富貴,日夜省思,以歿其身…,不絕小、不殄微。不求人知,只求自知…忿欲思患,思嗜思恥」。連孔老夫子自己也說「躬行君于,吾末之有得」(論語),既是如此,豈能隨意將「大方」改為「君子」呢?
七、「燒香」
耶34:5「…人必為你焚燒物件…,就是在你以前的先王焚燒一般」。
現代中文譯本改「焚燒物件」為「燒香」。焚燒物件是以色列人周圍的國家,對死人敬拜的一種喪禮儀節。「燒香」是東方人對偶像和死人的一種敬拜方式。現代中文譯本如此改,是否把中東古時迷信給中國鄉土迷信的「現代化」?
八、人可以求問死人靈魂?
代上10:13;「求問交鬼的婦人」。(參考賽8:19)
現代中文譯本改這句為「他求問死人的靈」,死人的靈有先知之明能正確無誤的答覆活人的問題嗎?死人的靈能賜福和降禍給活人嗎?死人的靈還能重回世上嗎?在以往的民間信仰認為是可以的。但主耶穌即全否定了這些說法,死人的靈是處在一個完全固定的地方,不能隨便離開,不能降福也無力降禍與活人,也不是知道一切的(路16:19)一般交鬼的巫覡乩卜,全是騙人之舉,不是附在巫者身上魔鬼的騙術,便是交鬼者與「師公」聯合的欺騙。現今流行在台灣各下層社會的巫乩,也都是如此。現代中文譯本改「求間交鬼的婦人」,為「求間死人的靈」是相信死人靈魂,有先知之見,有賜福降禍之能,那麼一般求告祖先靈魂保護後代也是對的了。這是一般民間信仰的大矛盾,他既信有賞罰、有輪迴,又信能超度,能在陰間長住久安。(不然何以燒紙錢及各種用具呢?)既信賜人禍福的是上帝和各司神明,又信祖靈能保護後代,也信巫者能引死人靈魂來世與活人對談,是矛盾中有矛盾,是無法可以解明的大矛盾,是不可置信的大迷信。現代中文譯本卻順從他們的說法,也是承認那些荒渺的信仰,而且寫在他們的「聖經」中,這不是故意引人離棄真神而歸向虛妄嗎?
九、靈魂需要吃喝嗎?
路16:22「後來拉撒路死了……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財主也死了……他在陰間受痛苦。」
現代中文譯本改這節為「後來這窮人死了,…….在天上享受盛筵」,他把「放在亞伯拉罕的懷裏」改為「在天上享受盛筵」。固然在啟19:7-10有「被請赴恙羊筵席」,在啟啟3:21有「一同坐席」。這都是指主再來時信的人身體、靈、魂全得贖的福樂。現代中文譯本加上一句「在天上享受盛筵」是指拉撒路剛一離開世界就在天上享受吃喝。如此豈不是說靈魂仍需吃喝玩樂,以及世上一切的所需之物嗎?如此是否也與傳統信仰「拜拜」鬼神靈魂也當用食物供養,人死之後也當燒錢化紙及紙房、紙車、馬……等等呢?這種異教雜亂荒謬思想也能滲入聖經之中嗎?
十、暗示信徒可以拜偶像
王下5:18「惟有一件事,願耶和華饒恕你的僕人,我主進臨門廟叩拜的時候,我用手攙扶他在臨門廟,我也屈身。我在臨門廟屈身這件事,願耶和華饒恕我。」
現代中文譯本改為「當我隨侍我的主人到利亞神的臨門廟去膜拜時,希望上主饒恕我。我相信上主一定饒恕我的!」這裡明明是說乃縵在敘利亞王拜臨門時,用手攙扶乃縵的主人敘利亞王,而不是隨從王去叩拜臨門。但是在王跪下被乃縵扶起時,乃縵不得不彎腰去扶,雖乃縵不是拜臨門,但是因為扶人也彎了腰,也覺得與信仰上的行為不妥,所以求饒恕。現代中文譯本卻將「我也屈身」刪去,而改成「隨王去拜」,並且又在後面加上一句「我相信上主一定饒恕我的」,啟21:8「行邪術的、拜偶像的,和一切說謊的,他們的份就在燒著的硫磺火湖裏,這是第二次的死。」上帝能容許人拜偶像而不以為罪嗎?現代中文譯本根據甚麼加上這句與真理相反的話「我相信上主一定饒恕我的」?一些無知現代派的跟隨者並且說:「他要拜就讓他拜吧!因為上帝能饒恕,以利沙也說:『放心!平安的去吧!』」以利沙贊成信徒拜偶像嗎?那他就不是以利沙了,現代派和那些無知的一些迷失者,不但拜有形的偶像,也拜自創的一些與上帝為仇的道理,一直不改,這種崇拜人和崇拜自己的偶像敬拜,比甚麼有形偶像更難離開。
真理中的自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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