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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洗約翰不在神國裏麼﹖陳終道
主耶穌說:“我實在告訴你們,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的。然而在天國裏最小的比他還大”(太一一:11)因此解經家對約翰個人是否在神國裏有不同見解。其實約翰個人是否在神國裏,有神作主,用不着我們討論。但我們所要留意的,是施洗約翰是否在神國裏所牽涉到的舊約中有信心的人如何得救的問題。舊約有信心的人所領受的救恩跟我們所領受的有甚麼不同嗎﹖舊約的信徒在天國裏是二等公民嗎﹖這是我們要留意明白的。在此分七點討論:
一.福分與職分之比較
按福分的比較來說約翰比眾先知還大。上文第六節主耶穌曾勸勉施洗約翰說:“凡不因我跌倒的有福了”。緊接着主在第七至九節用反問語法稱讚約翰比眾先知更大,是以色列人等待仰慕的先知。這樣的稱許暗示祂深信施洗約翰不會因祂跌倒而有福;所以本節所講的大小應偏重福分的大小。
另一方面,按職分而論,施洗約翰也比眾先知更大。因為眾先知的預言雖指向基督,卻無人可以親自看見基督,只能用信心的眼睛遠遠望見,約翰卻是基督開路先鋒,親自為基督施洗。而他的職分和他的福分緊密相關。約翰若不是基督先鋒,就沒有機會親眼看見聖靈降在祂身上,又親自在眾人面前見證祂就是神所應許背負世人罪孽的那一位了!
在盼望彌賽亞來臨的猶太人心目中,都以能親睹基督為有福,如“盼望以色列的安慰者來到”的西面,就認為能親眼見嬰孩的耶穌便可以安然去世了(路二:25-32)。所以“凡婦人所生的,沒有一個興起來大過施洗約翰”這話是指他的福分與職分大過眾人。基督第一次降臨,既只有一位先鋒--施洗約翰,只有他親自看見基督,親自為祂施洗,當然沒有人可以跟他相比了。
二.從婦人生與在神國裏
但本節除了將約翰與眾先知(或眾人)比較之外,也把“凡婦人生的”與“在天國裏”的作比較。
“凡從婦人生的”是按肉身而論,在“天國裏的”是按從神生的而論。婦人生與天國裏顯然是兩種生命的比較。按肉身的猶太人來說,最大的福分是能親自看見基督,但那只是肉身的猶太人的看法,許多曾親眼看見基督的人還是滅亡了。但若按從神生而在天國裏來說,從神生的任何一個最小的,都比在肉身中的任何人以為大的福分更大了。因從神生而在天國裏的,將必永遠與神同在。
倘若“因為在天國最小的比他還大”而認為施洗約翰不在天國裏,則還有一大堆的人不在天國裏。(天國應作神國,參見路加福音第七章二十八節及概論中天國與神國)。因上文主耶穌已明說:“他比先知大多了…”。若比舊約先知大得多的約翰尚且比天國裏最小的還小,因而算作是在天國門外,那就是說舊約眾先知也都比神國裏最小的還小而同樣是在神國之外了。若施洗約翰不過站在天國門口,所有其餘的先知也都不會比約翰更近門口了!所以這裏的大小,是福分與使命之大小,以及按婦人生與從神生,在肉身中與在神國裏之比較而說的,絕不是指有相同的信心與生命的人,卻有在神國裏與神國外的分別。
三.榮光中的以利亞
主耶穌在世上時,曾預言門徒中有人在未嘗死味之前得見“人子降臨在祂的國裏”(太一六:28;路九:28-29)。參見馬可福音第九章一節可知實即指有人看見神國大有能力臨到。數日後,基督在山上變像,顯出神國大榮耀的縮影,讓少數門徒略窺神國大能之一二。在榮耀的顯現中,有舊約的以利亞摩西在神國榮光中與基督談話。若摩西與以利亞無分於神國,卻在榮光中顯出神國之榮耀給那三個最親近主的使徒看,是否矛盾…其中,主耶穌在馬太福音第十七章十二至十三節明說施洗約翰就是先知瑪拉基所預言要來的以利亞,這樣施洗約翰當然在神國裏了。
四.新郎的朋友(約三:25-30)
認為施洗約翰無分於天國的見解,也很倚重約翰福音第三章二十九節的記載。
“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故此我這喜樂滿足了。”(約三:29)
約翰這樣把自己比作新郎的朋友,是為要表明他不在同蒙應許的神國中麼?他所說的“新婦”正是我們觀念中的教會麼?他領受的啟示必須先了解教會就是基督的新婦,然後才會用新婦比作教會,否則他所說的“新婦”只是一般的用法。事實上,當時連十二使徒還未明白教會是基督新婦的道理。約翰的使命只是為基督新婦的道理。約翰的使命只是為基督預備人心,所以他所領受的啟示只是天國福音中的“悔改的洗禮”,使人認罪悔改,預備心接受(即信賴)基督的代贖。至於其他救贖與教會方面的真理,施洗約翰所領受的不會比使徒們更多。
娶新婦就是新郎的比喻(約三:25-28),是約翰更正他的門徒的錯誤而講的。他們因見耶穌施洗比約翰更多,原先跟從約翰之人,跟耶穌去了,頗有為約翰不平不快之意。所以約翰再明說他不是基督,倒是奉差遣為祂開路的。跟他的人轉去跟基督正合他的本意;因為“娶新婦的就是新郎。新郎的朋友站着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約翰把基督比作新郎,信祂的人比作新婦,把他自己比作新郎的朋友,其主要用意在說明他的工作和使命是為基督,不是為自己。所以他不是要娶新婦的新郎,基督才是。原先跟他的人跟了基督是該當的,不足為怪,更不該有不快樂的忌意。他不但沒有因人“都往祂那裏去了”感覺不快,反倒“聽見新郎的聲音就甚喜樂”,而且“喜樂滿足”!
所以,若因約翰將自己比作新郎的朋友,而推想他不在天國裏,且推廣至其他舊約的先知也不在神國裏,可能與約翰設喻的本意大有出入。不如把他的比喻當作一般性的比喻,其中人物沒有特別代表意義更為穩當。
五.在神國裏坐席的人
主耶穌曾說:“你們要看見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都在神國裏,你們卻被趕到外面,在那裏必要哀哭切齒了。從東,從西,從南,從北將有人來,在神的國裏坐席。”(路一三:28-29)(這兩節經文中的“神國”,馬太福音第八章十一節作“天國”)。
注意:這兩節經文所說在神國裏坐席的人,包括: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此外,又有從東,從西,從南,從北而來一同坐席的人。兩種人都在神國裏坐席。
亞伯拉罕因信仰望基督的日子(約八:56),成為信心之父。舊約眾先知和新約一切照着亞伯拉罕信心之蹤跡去行的人(羅四:11-12),也都成為神國裏的人。以色列人原應在前的,因為他們的祖宗亞伯拉罕和眾先知都是在前的。所以他們比許多從東,從西,從南,從北而來的萬國的人,有更好的機會在神的國裏,可是他們竟因不信,被丟在外邊黑暗裏哀哭切齒。原當在前的,竟在後了。一切原比別人有更好機會得着救恩之福的人,都應因此受警戒。這是主耶穌警告當時人的這段話的主要用意。
但若以為那些“從東,從西,從南,從北”而來的人,才是神國裏主要客人,亞伯拉罕,以撒,雅各和眾先知卻不過是陪客,不屬於神國,只不過容許他們在神國裏“坐席”而已,那就難免強解了主耶穌這段教訓的本意。
亞伯拉罕不但自己因信稱義,也是一切因信稱義之人的父。若跟隨亞伯拉罕信心之蹤跡行的人可以成為教會,亞伯拉罕和眾先知反倒被摒於教會之外,則他們怎樣得救呢?難道在十字架的福音之外,還有“別的福音”是為着救舊約人,使他們成為神國中的二等公民麼?
教會誠然是在五旬節聖靈降臨後,才成為基督奧秘的身體(林前一二:13)。但若以為五旬節以前的人所信的,不是跟我們相同的救恩,因此不在神國裏面,那就可能忽視了一件事,就是神的救贖計畫,雖然是按祂的旨意時候,照着人類歷史的層次和年代逐步實現的;神本身卻是超時間的。我們雖都按着“時間”的先後蒙恩,卻不能用我們的時間觀念限制神救贖的功效,只能從某一限定的時間開始才有功效。憑着這種觀念,可能誤以為基督未受死復活之前的人的得救跟教會時代的人不同。其實是一樣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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