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以上兩節經文來看,它們似乎在告訴我們“無論我們祈求什麽,我們最終能得到與否,只取決於我們的信心,換句話說只要我們有信心,我們就可以得到我們想要的一切。”從這種邏輯出發,你可以求一個寶馬車,把它的型號與樣式說的越清楚越好,只要相信你已經得到了它,你就最終會得到它,這也是趙庸基在他的《第四度空間》中所教導的。It is a fantasy!
操練這樣教導的人不過是在玩一種宗教遊戲(play religion games),這裏神好像是一臺取款機,只要你輸入正確的密碼,就是有足夠的信心,它就可以任你所取,如你所願。噢,如此一來,神的主權在那裏呢?
2, 對此種理解的反駁
理解這兩處經文的關鍵是“奉耶穌基督的名祈求(in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無論我們祈求什麽,我們當奉耶穌基督的名來祈求,這裏可以理解為在耶穌基督的名裏祈求(in the name of Jesus Christ),這意味著我們必須有一個在耶穌基督裏面的生命,如聖經的應許,如果我們常在他裏面,他也常在我們裏面(約15:4),因為離了主,我們就不能做什麽。約15:7給我們更清楚的解釋“你們若常在我裏面,我的話也常在你們裏面,凡你們所願意的,祈求就給你們成就。”如果他的話常在我們裏面,我們就會就他願我們祈求的,換句話說,我們會只祈求與他的旨意相符的事,如此,我們的祈求必蒙天父的應答。
雅比斯的名字意為痛苦,因是他母親在痛苦中生的。這個名字總是給雅比斯一種痛苦和壓抑的感覺(這就是雅各為什麽拒絕叫便雅憫為便俄尼的原因),所以由於這樣的陰影,雅比斯向神呼籲借著保守他遠離患難而得從痛苦中釋放出來(free him from the pain through keeping him from har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