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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赛亚书七14如何能被视为预言基督乃童女所生?

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1-7-7 08:16 編輯

转载:以赛亚书七14如何能被视为预言基督乃童女所生?


   以赛亚书七16似乎排除了上述说法的可能性;而八3又似是应验了七14的预言。

  
  以赛亚说预言的时候,犹大国正面临灾难性的危机。北国背道,与亚兰拜异教者结成北方的联盟,准备攻打犹大(七4-6)。假如他们成功,犹大就沦为北国的附庸,而随即被亚述倾覆(因为在十五年后,亚述便攻陷北国首都撒玛利亚。)

  当时,犹大国的统治者是亚哈斯,他是个恶王,不敬畏神。因此,犹大已不能保持自己的身份,并不是在世上敬畏神的一个国家了。因此,犹大国最需要的,就是一位拯救者,将他们从罪恶中拯救出来,并使他们的灵性复兴,向世上的其他人类作见证,使世人知道神的救赎。在这个以马内利的预言里,主自己满足了犹大的需要。

  以赛亚书七14记载了神的应许:「主自己要给你们一个兆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给他起名叫以马内利(就是神与我们同在的意思)。」谁人是这个兆头呢?「神与我们同在」,这人又以何种方式实现这个应许?从接着的经文可知,这个「以马内利」是一个「预表」,在不久之后,他就会出生,以证明神与他的子民同在,拯救他们。

  然而,还有一位是「原像」,他将会在较遥远的将来出生,是神亦人的身份。他拯救自己的子民,而且不单是使他们脱离人的压迫,还使他们免受罪恶的捆缚。而且,他作为大卫的后裔及继承者,将永远作王统治。因此,这两重的应验,有当时作为预表的以马内利,以及后来的原像——那神圣的拯救者——所配合。

  以赛亚书七16清楚指出,那称为以马内利的孩子即将诞生:「因为在这孩子还不晓得弃恶择善之先(即未达到为自己在道德上的抉择负全责的年龄),那二王之地(撒玛利亚的比加及大马色的利汛),必致见弃。」在当时,小孩子满了十二、十三岁,犹太人就认为他们要为自己的罪行负全责,这孩子要学习、读、写以及遵守五经。

  假如这预言于主前七三五年发出,而那个显示时势发展的孩子于—、两年后出生了,那么,主前七二二年他应有十二岁。正是在七二二年,北国首都撒玛利亚被亚述攻陷,成为荒凉之地。至于大马色,早于七三二年被提革拉毗列色三世的军队攻陷,将城内财物抢掠一空。以赛亚书八4亦有预言这件较早发生的事迹,这节经文指出,先知以赛亚将生一个儿子,「在这小孩子不晓得叫父母之先,大马色的财宝,和撒玛利亚的掳物,必在亚述王面前搬去了。」

  主前七三二年,称为以马内利而具预表意义的孩子,应该有两岁了,因此会懂得叫「爸爸」、「妈妈」。以赛亚这个小儿子,名叫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这名字是神给他起的,参八3),正是时间的指标,使人知道关于犹大得脱当前危机的预言已应验了。

  当以赛亚书七14的预言发出时,八3所提及的女先知(译按:见中文和合本小字)仍是童女,亚哈斯及犹大宫廷中人均认识她。这位女先知当时已与以赛亚订婚(七3施亚雅述的母亲当时已死,以赛亚失妻)。他们成婚之前,神告诉以赛亚,这位敬虔的年青女子第一胎会生一个男婴,神还为这男婴起一个名字:「掳掠速临、抢夺快到」(玛黑珥沙拉勒哈施罢斯此名意即如此,为鼓励亚述军队围困大马色与撒玛利亚的联盟)。

  这个男孩年届十二岁之时,犹大便面临亚述军的蹂躏。原本肥沃富饶的国土,变为牧放养牛羊之地;本来经营葡萄园及种麦的,却只可养活「一只母牛犊,两只母绵羊」(赛七21)。于是,国民只有赖奶品及野蜜维生(15、22节)。因此,经文的含义是清楚可见的,以赛亚的次子便是那要来的以马内利的预表。

  接着来的事情更显而易见,因为经文揭示了一个更伟大的人物,他来到世上,就是以赛亚预言里的原像。他自己就是以马内利,道成了肉身的神。值得注意的是,由那时开始,巴勒斯坦被称为「以马内利之地」(参赛八8)。这一点比「玛黑珥沙拉勒哈斯罢斯之地」有更深远的意义,因为以马内利出于以色列。故此,以色列民及其所居处之地便得保证,在神救赎计划里扮演重要的角色。那充满权能的拯救者将要来到世界里,以赛亚书九6已记载关于他的预言:「因有一婴孩为我们而生,有一子赐给我们,政权必担在他的肩头上,他名称为奇妙、策士、全能的神、永在的父('abi-'ad),和平的君。」第七节继续讲解他作为弥赛亚的统治权柄。坦白来说,这两节经文是提及成为肉身的神,就是耶稣基督——有神及人的身份的君王,他的治权将恒久维持,因为他自己是不会过去的。

  为确定以赛亚书七14有关基督的预言,新约马太福音一22、23便作出如下记载:「这一切事的成就,是要应验主藉先知所说的话,说:『必有童女,怀孕生子,人要称他的名为以马内利。』(以马内利翻出来,就是神与我们同在。)」

  走笔至此,可能要略题以赛亚书七14中「童女」一词的意义。’almah此字的字根,意即「女士」或「年青女子」,因此,这字的含义异于希伯来文betulah,后者才是专指处女,正如创世记二十四16提及利百加时用betulah,是专指末与异性有性关系的年青女子。

  诚然,综览旧约希伯来经文,单数的’almah曾出现有七次之多,但从没有一次是用以指已婚或失贞操的女子,而都是指那些未婚的处女。例子之一是创世记二十四43,该处用'almah(女子)来指处女利百加(betulah)。由此看来,在希伯来文的字汇里,虽则'almah并非像betulah一般专指处女,但含义也与此相同。

  鉴别上述两个希伯来文的用法后,在此应要指出,'almah其实是最适合的字眼,应用于以赛亚书七14所记会在两个情况下应验的以马内利预言之中。首先,以赛亚自己的未婚妻在与先知成婚之前仍是个处女。其次,在天使预告马利亚将成为耶稣之母的时候,马利亚仍是童贞女(virgo intaca)口依照马太福音一24-25所记,直至耶稣出生后,约瑟才与马利亚有肉体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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