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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不能自救
「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 (以弗所书 2:8-9)
人喜欢「自救」,面对主耶稣为我们钉十字架代赎的救恩,也摆脱不了要参予一份的心态,因此产生了要有「好行为」才可以上天堂的错误观念,未想到「倒果为因」,反倒与神的心意背道而驰。
人若要得着救恩,只有一途,就是「信」,意乃接受即可;因为救恩本是天父赐下的礼物,不是交易换取回来的成果。「救恩」是神为人成就的工作,是无价之宝,任何人出一个价去换取,也属侮辱之所为,因此只可以白白接受;可惜,人却想出许多方法以为可以使自己配给神去拯救,任何源于这种想法者皆被圣经形容为「出于自己」的救法;任何人以为靠人的好行为可换取神的救恩者皆被圣经形容为「出于行为」的救恩,并非神的设计。
面对神的救法,人只可以靠信心去白白接受,即使我们觉得自己有多好或多么坏,办法就只那么一个 ── 承认我们是罪人,主为我们受死,钉在十架上,为我们的罪死了,而且埋葬了,第三天从死里复活,死亡的权势不能捆绑祂,祂升上高天,直至今天仍是那位至高者。我们信主之前,信主后一切的罪与不义,祂也赦免了,不必用其他补赎之法,不必靠好行为 ── 因为人一自觉有好行为,就逃避不了「自夸」之罪,「自夸」即将自己不知不觉地提升到与神同等的位置!没有我们自己的参予,我们仍可靠主得救,而且是永不改变的事实,是由得救的一刻即可体验到的事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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