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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5-30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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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後由 pedro 於 2014-6-3 07:27 編輯
以神的贞洁为婚姻的大前题
经文:「人若娶妻以后,见她有甚么不合理的事,不喜悦她,就可以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妇人离开夫家以后,可以去嫁别人。后夫若恨恶她,写休书交在她手中,打发她离开夫家,或是娶她为妻的后夫死了,打发她去的前夫不可在妇人玷污之后再娶她为妻,因为这是耶和华所憎恶的。不可使耶和华你 神所赐为业之地被玷污了。」申命记 24:1 ~ 4
v.1 「不喜悦」配偶不是离婚的理由。对方即使「不合理」而导致二人感情关系不能在「享受爱」的关系上维持下去,也不是离婚的理由。婚姻是在神面前的盟约,对一个守约的神而言,离婚是一件不能接纳的事。
从古至今,人都喜欢以离婚来解决夫妻间的问题,以为用离婚可以结束一段自己「不喜悦」的关系,给予自己新生的机会。
即使手续办妥了(写好休书),想不到神亲口解释此事时,用「心硬」来形容此等人(太 19:8);意即,其实是「有弯转」的,不过当事人执意要走离婚的路而已!人若肯放下自己去求告神,定意维持二人的关系,神按其性情,怎不愿意人的家庭得蒙保守?祂岂有不帮之理?
v.2 那个时代,一个女子没有丈夫怎可生活?惟有逼于再嫁,但圣经就形容她是「被玷污」(v.4);她的再婚就成了她的遗憾,在神面前是污秽的!她是受害人吧!
就如一个人在街上被人泼了一身墨,她是受害人,但她还是污秽的!
用离婚作为解决婚姻问题的人,是轻看了神对贞洁的执着,轻看了祂的本性!
在神眼中,盟约就是盟约,不在乎感情是否还在。有许多人认为「感情」是婚姻关系的必然因素,却原来在神面前守约才是真正的意义所在,因为婚姻是预表基督与教会的关系,以我们这些常冒犯主、行事不合理的人而言,在神眼前,早就该收到休书被休了,我们仍能与主的关系维持到今天,是因祂对「盟约」的义无反顾。
v.3 ~ 4 人既经过慎思明辨,最后作出决定离婚,后来不可因「余情未了」又复合。男女关系岂同儿戏,破坏神的盟约是无可挽回的一件事!人若用感情主宰男女间的离离合合,神在人的家庭上就被摒诸门外,人也会在爱与欲之间迷失方向。
婚姻不单是两个人之间的事,是关乎整个社会民族的秩序,神若在其中不被尊崇,属神的国度就会崩溃,撒但就会主宰一切!
男女之间的关系若混乱了,就算是玷污了神所赐为业之地。
肉体上的贞洁被废弃,正好反映出人废弃了对神的贞洁!
在这个男女关系被轻视的时代,你还要谨守遵行神的话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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