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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於 2014-8-4 0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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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可能有神迹?
下列的叙述,一个是古时的,一个是现代的,都是人对神迹典型的反应。
“任何事的发生必有其因;不能发生的事从未发生,能发生的事业已发生了,这不能解释为神迹。因此,没有神迹……。所以我们总结说:所有能够发生的,就不是神迹。”(Cicero De Divinations,2.28,Cited by V.van der Loos in The Miracle of Jesus,Leiden,E.J.Brill,1965,P.7)
“例如,圣经里有耶稣基督生平的记载,记载中所包括的一些事,从常理判断,是不可能发生的。
“孩子不会由童贞女所生;天使不会向人们报信;人不能在水上行走;人死了不能复生等等。
“耶稣基督的故事,都是人所认为不可能会发住的事。所以,这故事不可能是对实际发生的事情的衷实记载。
“写新约的时候,人可能相当幼稚,以致相信那些讲到有关耶稣的事情。他们也没有看出,这些讲到有关耶稣的事情,与他们属世知识间的矛盾,但是现在就不一样了。”(Protestanism,Cited by J.Leslie Dunstan,washington Square Press,Inc.,New York,1962,pp.128-129).
许多人嘲笑神迹能够发生的这种观点。他们辩说,神迹违背科学定律,所以不为现代人接受。
然而圣经从头到尾,包含许多神奇故事,有记载瞎眼的人立刻看见;死人复活;以及发生在自然界不比寻常的事,诸如全球性的洪水和分开红海。
相信神迹的根基,要回到圣经对神的观念上。圣经开头第一节,就决定了这问题。“起初神创造天地。”(创一:1)
如果这节圣经,在字面意义上能为人接受,即起初有一位无限的、有位格的神,创造了宇宙,那么其余的就应该不成问题了。如果他有能力作这事,那么童女生子、水上行走、用几个饼和鱼喂饱五千人,以及圣经里其他的神迹,不仅是有可能,更应是拭目以待的。
当然,如果一个人不相信神,他不会接受神迹。但那些认为神迹是可能的人,便不觉得有任何荒谬之处。如同使徒保罗有一次对一个未信的君王说,“神叫死人复活,你为什么看作不可信的呢?”(徒廿六:8)
因此在这重要问题背后,有个熟悉的问题即神是否存在。因为如果有神,则神迹必属可能。事实上,“怎么可能有神迹”这个问题的本质预先假定了有一位神,因神迹是神的作为。
至于说神迹违背自然或科学律,我们必须记得,科学律即没有支配什么事,也没有解释什么。它们只是有关可观察到的因果的一个通则。
人不能由于三千五百年前红海分开的事,没有每天再发生,而拒绝相信这事。以自然律来反驳神迹,不会奏效,因为圣经说,一位全能的神,以大能的作为,不断的介入自然秩序中。
神迹的定义:是独特的,无前例可循的事,我们不可能像对其他事一样的去说明它。确定一件事是否发生过,不是根据我们是否能解释它,首先要问的不是它能发生吗?而是它发生过吗?
如果一件事确定发生过,纵然无法解释,我们仍得承认它发生过,不论能否解释。圣经里的神迹,其证据有如其他历史事件般的强而有力(如罗马的倾覆和亚历山大的征服)。只因神迹发生在我们日常生活之外,并不表示未曾发生过,以及不会发生。
当考虑过所有的证据后,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神迹不仅是可能的,而且是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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