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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个引人归主者


第一课引人归主的先锋2002-08-13在这个研究新约引人归主的课程系列中,我们希望构成一幅综合性的图画,让我们都能够投身於这份伟大的工作,来带领人归向主耶稣基督。


第二课安得烈——带领他人来到耶稣面前2002-08-13得烈的名字在新约圣经中只提及数次,但每一次我们都看到他引介他人来到耶稣面前。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雀跃万分把他介绍给主


第三课腓力——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工作2002-08-13在这课程里,我们看到腓力如何把拿但业带到耶稣面前,而作为基督的跟随者,我们应如何担负起引人归主的工作。约一35-45讲述一个十分有意义的次序。


第四课撒玛利亚妇人——个人见证2002-08-13在这一系列的课程中,有些要点需要重覆,但我们有必要强调及重申某些真理,特别是因为大多数人只记得他们所听到的大约六分之一、以及他们所看到的四分之一!


第五课彼得——得人如得鱼的高手2002-08-13耶稣对彼得说:「从今以後,你要得人了」(十节),或(照字面真正的意义),「你要把人生擒作为俘虏」。这个惹人注目的短语在新约圣经里只出现两次,就是在这里及提後二26。


第六课司提反——被圣灵充满2002-08-22司提反是早期教会中杰出人物之一,我们在徒六5-15;七1-60;八2;十一19及二十二20中都看到他的行踪。他是一个光华四射、大有作为的引人归主者,犹如一颗流星,划破夜空,迅即消逝。


第七课亚拿尼亚——一个神能使用的人2002-08-22神的话语显示出一个真理,叫我们谦卑在神面前的,那就是神使用人,为的是要成就他神圣的旨意。亚拿尼亚是主所奇妙地使用的人,他为神所差遣,去寻找大数的扫罗,并带领他接受神的祝福。


第八课保罗(1)——一个真实有效的见证人2002-08-22这个课程对每一个基督徒有一个非常特别的应用,因为每一个基督徒都是一个有效的见证人──请参阅徒一8。


第九课保罗(2)——他对以色列得救之热情2002-08-22使徒保罗心中的负担,以及激励他为主劳苦的动力之一,乃出自他对人的得救有热切的渴望。他是一个出类拔萃的基督徒(徒十一26)、基督的真正门徒(约八31)


第十课耶稣——引人归主者的权威2002-08-22主耶稣基督在其世上事奉的生涯中,就是其教导的化身。比方说,他命令其门徒要成为领人归主者──请参阅太二十八19;但他却是引人归主者的权威──请参阅路十九10。

作者:法兰斯·迪信

第一课  施洗约翰--引人归主的先锋

   经文:约一19-37

      在这个研究新约引人归主的课程系列中,我们希望构成一幅综合性的图画,让我们都能够投身于这份伟大的工作,来带领人归向主耶稣基督。在新约中我们看到,施洗约翰是第一位带领人归主的人,我们称他为「引人归主的先锋」,因为从这语词的意义来看,他是一个名副其实的先驱者。他不但为主做开路先锋(路三4),更且在研读他的过程中,我们也可装备自己,来担负像他那种神呼召他从事的职使,像他那样做得精彩有效。

      在福音书中,我们很少能掌握像他那么详尽的资料、以及那么多有关基督讲及他的说话,但约翰事奉的时期,可能只有六个月之久。他是一个独特的人物──粗犷、严厉、却又谦虚,把自己看得微不足道。他的父母敬畏神(路一5-6);他的诞生是超乎平常的(路一7),被圣灵充满(路一15);他是我们主的先驱者(路七27);他也经历过一段巨大疑惑和试验的时期(太十一2-15);最终因为他对主那坚定不移的忠诚,而落到身首异处的下场(可六14-29)。我们在研读约一10-37时要牢记,神的计划和目的是要每一个基督徒,都应成为一个引人归主者。因此,请注意下列有关这引人归主者的特点:

      (1)他顺服神的召命

      约翰是因对神有极大的使命感而承担了这份作主先锋的工作,而第三十三节中有五个字则强调出这一点:「那差我来的」。他被差派去做引人归主的工作。谁差派了他?──请看约一6。然而,我们必须注意:如果我们是基督徒,我们也是被差派的──请参阅约二十21。耶稣为神所差遣(约六44;七16;九4,并请与约壹四14作一对比),正如神差遣耶稣,祂也差遣了我们──请参阅太二十八19。因此,约翰所顺从的是一个神的召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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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他描述一个特定的任务

      约翰为什么被差派到世上来呢?他来到世上做什么?在第十九至二十二节中,我们看到犹太人差派一个代表团来问约翰:他究竟是谁?在他的答复中,他描述主所呼召他做的工作。他就是「那在旷野呼喊着的声音。」我们也要为神成为一个「声音」,成为神向人说话的渠道!每一个基督徒都能参与这份工作,而人们都在等待着,期望能透过不同的渠道聆听到神的声音,来告诉他们关于救主的事。施洗约翰以什么方式来使用自己的声音呢?

      (3)他引介一位奇特的人物

      在约翰公开事奉的一切记录中(特别是约一19-37),我们看到他总是把人们的注意力,从自己身上转移到主耶稣的身上──请看第二十五至二十七节。

约翰所引介的这位基督究竟是谁呢?在第三十及三十四节中,我们看到,基督就是从亘古就存在的那一位永恒的神的儿子。

我们也要宣讲主,将祂介绍给其它的人。在这广大的世界中,没有一个召命可以与此相比。你有否想象到这召命的奇妙之处呢?

这是一份由传道者、宣教士、牧师及每一个基督徒所作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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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他宣讲一个荣耀的信息

      约翰宣讲两件关于基督的事

第一 祂是担当了世人的罪孽──请看第二十九及三十六节;

第二 祂以圣灵为人施洗──请看第三十二及三十三节。


因此,约翰向其受众所宣讲的信息,就是人们可以借着对主耶稣基督的信心,得到罪的赦免(徒十三38-39),并且得到新生命的礼物(林前十二13)。

只有一位才能赐予这些莫大的祝福,而那就是耶稣,祂就是那为我们而被杀的羔羊,借着祂在十字架上的牺牲和代死,担负我们的罪,从而提供了饶恕和洁净──请参阅及比较出十二13;徒八32;林前五7;彼前一19,二24;启一5-6;除此以外,只有耶稣才能以圣灵为我们施洗。

只有祂才能将那些自知有过错的罪人,借着其至高无上的恩典之神迹与奥秘,联合「成为一个身体」,使之「饮于一位圣灵」(林前十二13)──「与神的性情有份」(彼后一4),「是与圣徒同国,是神家里的人」(弗二19),「成为神借着圣灵居住的所在」(弗二22)。

这个荣耀的信息,就是我们所宣讲的,也就是这贫困、残旧的世界在绝望中所需要听到的。只有基督才能真正地响应人对赦罪的需要、以及人对永生礼物的渴求,因为只有基督才能赐予这两个大的祝福。我们作为基督徒的,有特权与责任去宣扬这信息。

我们是否正在着手做此事呢?如果是这样去做的话,我们的劳苦会否有成效呢?是的──因为这种工作必会有果效的,正如施洗约翰那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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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他获得一个丰富的成果

      乍眼看来,约一35-37中所记载的成果似乎并非怎么壮观,但试想一下。那直接透过约翰的事奉,而被引领到救主面前之首批恩典的奖状是什么呢?那就是安得烈和约翰;而且并非只是安得烈和约翰,因为第四十至四十二节告诉我们,安得烈找到了彼得,把他引领他到主面前。(请注意第四十一节中「先」这个语词的位置。这节经文并没有说:「他找着自己的哥哥在先」,而是说:「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表明约翰是找到了他的弟弟雅各、而安得烈是找到其哥哥的第一个人。)他们都去找到了他们的兄弟!这就是施洗约翰的事奉所产生的丰富的收成──安得烈、约翰、彼得、雅各──及其它的人……请想一想这一小撮的人竟带领了无数的人来到主的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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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课  安得烈--带领人来到耶稣面前  

(经文:约一29-42)

      安得烈的名字在新约圣经中只提及数次,但每一次我们都看到他引介他人来到耶稣面前。他先找着自己的哥哥,雀跃万分把他介绍给主(约一39-42);然后,他把一个带有五饼两鱼的孩童引领到祂面前(约六8-9);最后的一次,他引介几个希利尼人给主(约十二20-22)。世界上没有一样工作,比引介他人来到救主面前的工作更为重要。主亲自呼召安得烈来献身于这项工作(太四18-20),而路十九10告诉我们,主耶稣从天上来到地上,就是为要寻找拯救失丧的人。

但是,约二十21告诉我们,我们应同样持久不变地响应这从天上而来的荣耀的感召。我们可能像安得烈那样,不外是平平无奇的凡人,但是主能使用我们,带领人来认识祂。安得烈并不能与保罗或他自己的哥哥彼得相提并论。

圣经没有告诉我们他有否讲道──但他带领彼得来到基督面前。彼得曾有很多次的讲道,但若不是安得烈引领他归主,他绝不会有讲道的机会。安得烈是一个领人归主的成功例子,在这里我们会研究他所引发的这主题的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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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领人归主者的任务

      领人归主者的任务是什么?第四十一节告诉我们──安得烈「先找着自己的哥哥……」。这一句子中的每一个字都是重要的:

      (1)请注意「先」这一个字。无可置疑的是,他成为基督徒后带领了很多人归主,但他首先想到他自己的哥哥,并成功地把他带领他归主。他找到基督后,就立刻关心到其它的人,希望别人也找到祂,这正是顺理成章的事,应该是这样才是正确的。当我们重生得救后,在我们里面与生俱来就有一道力量,驱使我们去引领人归主,而我们也应该培养这种推动力,把引人归主永远当作是一件首要的任务。

      (2)请注意「找」这一个字。虽然我们不知道安得烈如何才找到彼得,但是我们确实知道,主引导我们去「寻找」的人,必定是「失丧」的人,因此我们必需去「寻找」他们──请参阅路十五4-6。我们是否认识到,在我们周围的那些没有基督的人都是失丧的呢?如果我们深深理解到这个事实,我们便会感觉得到,世界上最重要的事,莫过于将唯一能拯救他们的那一位介绍给他们──请参阅徒四12。

      (3)然后,安得烈先找着「自己的哥哥」。圣经语重深长地说是「他自己的哥哥」──而不是其它人的哥哥!要是对其他人的哥哥说,那就通常较为容易,但让我们首先关顾那些我们对他们的得救、负有贵任的人,就是我们自己家庭的成员。你有否那些不是基督徒的亲人?你有否做任何事情,带领他们来到主耶稣的面前?

      这就是引人归主者的任务;做好这个工作,需要无穷的忍耐与努力,但这能给我们的至爱和至亲的人带来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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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领人归主者的见证

      安得烈找到了彼得后对他说些什么呢?第四十一节告诉我们──「我们遇见弥赛亚了(弥赛亚翻出来,就是基督)。」安得烈所做的事,只是作了他的见证。请注意四件事:

      (1)这是一个用口述说的见证。最重要的是,我们的言行要一致,但活出基督的样式,并不免除我们的责任,要抓住每一个机会,为主开口作见证──请比较路八39中的「传说」及可五19中的「告诉」。我们大多数的人随时随地都乐意谈论几乎任何的问题,但我们是否也随时随地都乐意为主作祂的见证呢?──请参阅诗五○23。

      (2)这是一个简单的见证。一个小孩子也能明白他在说些什么;如果我们谈及主耶稣,跟我们谈及我们世上的任何一个朋友,同样那么畅所欲言,那么,神就能祝福使用我们的见证,使人得到救恩──请参阅徒八4。你是否找到了主,作为你自己的救主呢?你有否体会到祂是一个奇妙的朋友呢?祂有否响应你的祈祷呢?你不能把这些经历告诉人吗?

      (3)这是一个确实的见证。安得烈对自己的信息有绝对的把握,而今天的世界正是期待着这种信息。我们到处发现缺少这种把握,但那位信实的神,已借着祂自己的话语,作出确实可靠的宣言,使我们在祂的话语中找到安息,并且得到绝对的保证──请参阅及比较伯十九25;约九25;提后一12;约壹五13。你是否「知道」?……如果知道,你是否肯「如此直说」?……请参阅诗一○七2。

      (4)这是一个成圣的见证。安得烈深知彼得的心里在想些什么,因而就将这共同的思想作为彼此谈话的出发点,因为彼得(像一般的犹太人一样)都在寻找那位弥赛亚。在引人归主的工作中,需要神的智能,而神也应许我们可以得到这种智能──请参阅各一5。我们需要认识我们所接触的人,知道他们所关注的是什么,将之作为与其谈话的出发点,以引领他们接受救主。你是否正在这样做呢?如果还没有,你愿意现在开始做吗?

      当安得烈对彼得作了见证后,他的工作还没有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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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引人归主者的胜利

      第四十二节表明那引人归主者的胜利:「于是领他去见耶稣。」你曾有过这种荣耀的经历吗?值得我们注意的是:他带领彼得去见耶稣。他并没有告诉彼得去见基督:他带领彼得来到主的面前,把他介绍给主。那些来到主的面前而又真正归依主的人,大多数都是透过某些人被带领到祂的面前的──请参阅太十四34-36。安得烈成为基督和他那失丧的哥哥之间的桥梁。他这样做值得吗?请查阅整个的第四十二节,并尝试想象一下安得烈在该撒利亚腓立比(太十六13-19)及在五旬节(徒二14)的际遇中、他心里所感受的。

      在我们周围有很多这样的「彼得」,等待着我们去寻找,需要我们带领他们归主。你是否愿意做一个真正的安得烈,为祂去寻找引领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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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课  腓力--世界上最有价值的工作

(经文:约一35-51)

      在这课程里,我们看到腓力如何把拿但业带到耶稣面前,而作为基督的跟随者,我们应如何担负起引人归主的工作。约一35-45讲述一个十分有意义的次序。首先,我们看到约翰和安得烈透过施洗约翰找到了主(三十五至三十七节);接踵而来的是,安得烈找到了彼得(四十至四十二节);随后,耶稣找到了腓力(四十三节);最后,腓力又找到了拿但业(四十五节)。这里的每一个人都是由另外一个人找到的。我们可从那找到拿但业的腓力身上,学到什么功课呢?

      (一)世界上最重要和最有意义的工作,就是使别人得到救恩。

      我们在第四十五节里,看到这几个震撼人心的词语:「腓力找着拿但业」。你有否做这样的事呢?若是有的话,你从未做过比这个更伟大的事,因为最伟大的事莫过于带领人归主,拯救人的灵魂。试想腓力找到了拿但业对后者的意义:这意味着他已蒙拯救,与主建立了契合的关系,生命得到了转化,并且令他全心投入祂事奉的行列。按照雅五19-20及但十二3,试想这工作有什么意义。有一个福音传道者曾抚心自问:「若在一千年后回顾以往,我会希望自己做过一些什么事?」司布真(Spurgeon)曾说:「即使我完全自私,只关注自己的快乐,但若仍可选择的话,我会选择做一个引领归主的人。」

布雷纳德(Brainerd)说:「不管我住在那里、我的生活方式如何、或我曾经历过什么困难,我都会觉得毫不在乎,只要我能做到一件事,那就是领人归主。」当我们回想到耶稣离开天堂而来到加略山(髑髅地)──为的就是要拯救失丧的灵魂时,我们便可下一个判断,这种拯救灵魂的工作如何的重要和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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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最近悔改归主的人,能够也应该参与领人归主的工作。

      腓力自己才找到主不久,但却立刻整装待发,去寻找拿但业(四十四至四十六节)。他确实是分秒必争地去工作,但他为什么要去浪费时间呢?他发现了一件惊天动地的事。他要等待多久才能与别人分享他所发现的事呢?腓力拥有了引人归主的基本条件──他个人认识主;倘若你认识主是你个人的救主,你就有资格开始领人归主的工作了。为这项工作准备就绪,最好是要有一颗爱主的心,所以你不要以为你是一个新生的基督徒,无足轻重,或以为自己没有所需要的恩赐,去引领人认识主是谁,并把祂推荐给人──而现在就开始去做,是最好不过的事!

      (三)神所赐福的最强而有力的渠道,可使人得到救恩的,莫过于那些真正认识主的人所作出的个人见证。

      主总是使用自己的话语,使彼此之间的谈话产生神秘的作用──请参阅诗十九7及比较林前一21;但一个基督徒的个人见证,往往能使一个人在第一次接触福音后留下深刻的印象。在这里也是如此,第四十五节告诉我们应该如何作见证:

      (1)我们的见证应该是不拘礼节的,正如腓力所作的见证那样。他的见证并没有什么矫揉造作,或有什么高言大智;他以简单、真诚坦率的言语作见证。

      (2)我们的见证应该是建基于真知灼见。第四十五节表明了这一点。腓力认识他的朋友,但他也熟悉圣经,因而他与拿但业交谈时,对神的话语能运用自如。

      (3)我们的见证应有感染力。从第四十五节我们得知,腓力在说服拿但业时,表现得情绪激昂、满腔热情;他是认真的,无可置疑的是,当他讲话的时候,他的眼神闪烁,面貌发光,言词温和动人。如果神的子民有如此的见证,作见证时有如斯的心态,神的灵必会奇妙地触摸人心,使那些死在罪恶过犯中的人得到生命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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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付反对、疑惑及成见之最有效的方法,就是催促那些我们想要带领归主的人,让他们自己来看看事情的真相。

      请看第四十六节说些什么。拿但业是一个真诚的思想家,就是所谓「一个诚实的怀疑者」,腓力是知道这一点的。他知道争论并不能说服拿但业,但他也知道,如果拿但业肯与耶稣相遇,那就水到渠成了!有很多人我们想要带领他们归主的,有他们自己的问题,但重要的是,千万不要与他们争辩!你要学习那瞎眼的人,效法他的做法──请参阅约九25;你要对你要引领归主的人说:「你自己来看看就成了!」

      (五)我们在尝试引领人归主时最荣耀的保证,就是要有一个坚定不移的信念:主总是在我们的前面,祂知道并关心我们所要引领归主的对象。

      我们在第四十七及四十八节中可以看到这一点。在腓力想到拿但业以前,主早已知道他的一切,切望他能得到救恩──请参阅并仔细研读可十六19-20。引人归主的工作,基本上并非人的工作,而是主的工作,祂是透过我们──祂的仆人──去成就祂的工作。

      (六)我们所感受到最令人激动的时刻,就是我们正在引领归主的对象、确实地接受并承认主作他个人的救主之一剎那。

      请看第四十九节,尝试去想象此时此刻腓力心中所感受到的喜乐。然而,我们必须记住,即使我们为主忠心地作见证,我们未必享有特权,可以亲自带领我们传福音的对象归向基督。有的时候,在带领灵魂归主的过程中,主只不过是使用我们,作为整条链子中的一个环节而已。

      (七)在领人归主中最能激励我们的动力,就是要知道主对我们所要带领归向祂的对象,必有一个荣耀的目的。

      请研读第五十及五十一节。当我们开始带领某一个人归主时,主如何对待那人我们不得而知。拿但业成为耶稣的十二个门徒之一。我们领人归主的对象可能将来成为另一个韦斯利(JohnWesley)、戴德生(JamesHudsonTaylor)或李温士敦(DavidLivingstone)──但最重要的是,我们应尽自己的一份力量,去带领多一个人归向那为他死的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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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课  撒玛利亚妇人--个人见证

(经文:约四1-30及39-42)

      在这一系列的课程中,有些要点需要重复,但我们有必要强调及重申某些真理,特别是因为大多数人只记得他们所听到的大约六分之一、以及他们所看到的四分之一!在这课程中,我们留意到个人的见证蕴藏着莫大的能力,但个人的见证所发挥的特别能力可以定义为:从自己的经验把我们所知道关于主的事情告诉人──祂是谁,祂为那些信靠祂的人能做些什么,最重要的是,祂为我们做了些什么。那井旁妇人的故事就是一个好的例子。请看一下她如何认识主,随而出去告诉别人祂为她所做的事。她并没有向他们传道,她只是将自己的故事告诉他人,从而使很多人悔改归主。每一个基督徒都应参与个人见证的活动:

      (1)主耶稣鼓励个人的见证。请参阅可五19并比较徒一8。

      (2)使徒们实践个人的见证。比方说,我们看到保罗在使徒行传及其书信中有七次关于他见证的记录。为什么他常作见证呢?因为他知道个人见证的影响力。

      (3)圣灵使用个人的见证。当我们在徒八4中看到「传道」这语词时,这意味着他们告诉他人,主为他们做了些什么事,而主也能够且愿意为一切信靠祂的人做同样的事情。

      (4)每一个基督徒都能作个人的见证。不是每一个基督徒都能讲道或教导,但所有的基督徒都能作个人的见证──约三11及九25。

      现在,让我们转向那井旁的妇女,实地观察个人见证所发挥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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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个人见证的基础

      我们为基督作个人见证之前,必须符合某些条件:我们必须认识主──并非以一种抽离的方式,仅在历史中认识祂,而是在个人的关系上认识祂。首先,就如今日成千上万的人一样,这位井旁的妇女,对我们主的个人见证与能力一无所知。她是一个外邦人,在道德方面是一个堕落、失丧及绝望的人,但主爱她,并向她表明祂自己的身份,从而她深感有罪,并转而认识祂作为她个人的救主、她的朋友及她的主──现在请看第十九节、二十五节、二十六节、二十九节及四十二节,并请注意她首先认识祂是先知、进而认识祂是弥赛亚及世界的救主。她认识祂,是透过个人经验的途径。除非一个人亲自认识主,他便没有资格为祂作见证;诚然,除非一个人真正认识基督是他个人的救主和生命的主宰,他根本没有见证可做。

      (二)个人见证的催逼性

      为什么我们应对主为我们所做的事作见证呢?有什么动力催逼我们去这样做的呢?如果我们找到好的东西,我们无疑会与他人分享。如果我们找到主,我们能独善其身、据为己有吗?请看那井旁的妇女作出什么反应呢?──请参阅第二十六至二十八节。为什么她留下水罐子,往城里去呢?──请参阅徒四20;林前九16;林后五14。当你看到在你的周围,还有很多人没有认识主耶稣时,你是否有这种催逼感,去告诉他们关于祂的爱与恩典呢?──请参阅王下七9。

      (三)个人见证的范围

      第二十八节表明了这一点。那井旁的妇女「往城里去,对众人说……」。作见证的范围没有限制,什么地方都可以,因为我们的使命是「往普天下去」(可十六15),传福音给万民,但有一个特殊的地方我们应义不容辞地去传福音的,这在第二十八节中强调出来。我们应在自己的城市、在自己的同胞中间着手,因为在那里有很多人认识我们,我们便可对那些在我们悔改归主前已认识我们的人作见证,以致他们便能看到并听到主为我们成就的事。我们作见证的范围正正就是主把我们安置的所在地──在我们的家庭、我们的亲人中间,在我们工作的场所,……无论什么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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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个人见证的方法

      换言之,我们如何去作个人的见证?在第二十八及二十九节中,请留意五件事,这五件事强调作见证的方式或方法:

      (1)首先,我们要注意优先次序的概念。第二十八节告诉我们:「那妇人……留下水罐子,往城里去。」她的原意是是打水,而她现在却关心救人灵魂。我们时常把领人归主的事放在次要的地位,而实际上这是最重要的事情──请参阅约一41。

      (2)我们要注意情词迫切的心态。她呼吁人的时候情词迫切,并非偶而为之──请参阅约九4。

      (3)然后,我们要注意指示的意念。第二十八节说:「她对众人说……」──但首先她要去寻找他们。当我们开始为基督寻找灵魂的时候,圣灵自己等候指示我们,以致我们不会去找错人,讲出不适时宜的话,甚或讲错说话──请参阅徒八29。

      (4)再者,我们要强调说话的重要性。「那妇人……对众人说……」(二十八节)。她为什么要闭口不言呢?很多基督徒说:「我不会讲话!」,但请跟耶一6-9作一对比。

      (5)我们清晰看到谦卑的表现。那妇人的全部意念并不是要吸引人注意她自己,而是要人注意主──请参阅约三30。

      (6)我们在这里也注意到有挑战。第二十九节告诉我们,这妇人对众人说:「你们来看!」她并没有与人争辩;她只是要求他们来,与主亲自会面。

      (7)最后,我们注意到有质问。对于她来说,这是一个明智的行动,因为正如第二十九节所告诉我们的,她说:「莫非这就是基督吗?」她要众人自己去思想并面对她所提出的这尖锐的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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