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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發表於 2012-11-5 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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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让我们看到:以法莲人米迦敬拜偶像的变变变:
1. 金钱 - 偷窃母亲1,100舍客勒银子。
2. 雕铸的像 - 母亲纵容儿子偷窃, 分出二百舍客勒窃银献给耶和华,雕铸一个偶像, 又制作以弗得和家中偶像, 派他儿子作祭司, 偷窃罪犯漂白为神坛坛主。
3. 利未人 - 无产业和奉献收入的利未人找可住的地方, 与找有资格做神坛祭司的米迦一拍即合, 米迦以他为父又待他如自己的儿子。
自本章开始, 话锋从士师转到以色列人当时从上到下, 社会、宗教严重坏, 原因就是没有神, 任意而为, 正如: 箴29:18
没有异象(或译:默示),民就放肆;惟遵守律法的,便为有福。(新标点和合本)
没有上帝的引导,人民就放荡无羁;遵守上帝法律的人多么有福!(现代中文修订版)
所以:
1.亲爱的父母亲: 要敬虔爱主, 以神的律法严加管教孩子, 否则不是祝福而是咒诅他, 走上绝路。
2.亲爱的弟兄姐妹: 要熟悉律法, 按圣灵和真理敬拜神, 否则拜的是自己所立的偶像。
3.亲爱的同工们: 要在神的里面, 因为神是我们的产业, 否则地上找不到可住的地方。
祷告: 亲爱的主!你完备的律法,更新我的生命,遵守你的命令便是智慧人、顺从你公正的法则就有喜乐、祝福。帮助我谨守你的话语,光照我看见自己的错失, 帮助我不故意犯罪,不被罪支配、辖制, 帮助我常常来到你的面前, 求你洁净我的言语、行为、心思、意念能蒙你悦纳。
来自:中华基督教信义会新竹胜利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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